“查的好,村干部和老板在一起吃吃喝喝的,肯定没有什么好事。纪委查的好!”6月4日,玛纳斯县包家店镇柴场村村民对前来走访的县纪委干部说。
去年11月,有群众向玛纳斯县包家店镇纪委举报,工程老板赵某某为使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宴请柴场村干部、村民代表16人参加宴请。包家店镇纪委立即组织调查。
调查发现,工程老板赵某某2015年10月,承包修建柴场村1.1公里防渗渠工程,2016年5月承包260米维修渠工程,两项工程均已完工等待验收。为使工程顺利通过验收,10月18日,赵某某向村党总支书记聂某某提出宴请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吃饭。聂某某同意,随带领村干部及村民代表16人参加宴请,宴请花费共计1200元。
2016年11月,玛纳斯县包家店镇纪委对柴场村党总支书记聂某某进行立案审查。面对纪律审查人员,聂某某悔恨说:“当时,赵总给我打电话说请新班子一起吃个便饭,相互认识下,我本意是要拒绝的,但赵总已经邀请过多次了,我碍于情面,又心存侥幸,想去的人多,没什么事,便答应了。”包家店镇党委经研究决定给予村党总支书记聂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他两名党支部成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其他参加宴请村民代表全镇通报批评。参加宴请人员承担宴请相关费用。
这场16人参加的宴请,虽然在3名村干部被处分后画上了句号,却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警示。服务对象请吃饭,是“朋友间的聚会”还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答案不言自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授权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不能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相关制度规定得非常明确,这是一条不能触碰的纪律红线。各级党员干部都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带头严格执行纪律、遵守规矩,时刻保持不触红线、不破底线、不碰高压线的警醒,确保自己的行为始终符合党规党纪的要求,自觉把自己的言行约束在党规党纪的边界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