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阜康市按照中央、区州要求实行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改革,各派出纪工委在市纪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探索日常报告制、重点巡查制、授权查处制“三个机制”,突破监督瓶颈,提升监督效能,对纯洁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一是围绕廉政建设,探索日常报告机制 。开展经常监督检查,要求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婚丧嫁娶、子女升学、配偶子女从业、外出培训、出国出境、私人建房购房、投资等情况必须及时报告派出纪工委。纪工委依纪依规对这些事项进行核实、报审、回复等监督把关。定期参加所负责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专题会等,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工作、项目、资金等重要情况。对于单位研究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提前报请派出纪工委派员参加,加强事前、事中监督。纪工委每个季度将日常检查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定期向各单位领导班子反馈,并向市纪委监察局领导汇报,为各单位改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依据,为委局领导掌握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动态,安排部署后期工作提供参考。
二是围绕风险防范,探索重点巡察机制。结合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巡察的内容、方法、步骤。提前10天将巡察工作安排书面通知被巡察单位,要求其做好接受巡察的各项工作准备。在动员会上组织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并接受测评,会后及时发布公告,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同时做好巡察期间谈话材料、座谈记录、信访件和阶段安排等资料整理归档,保证每一个工作环节有条不紊。采取个别座谈与召集有针对性的会议相结合、听取汇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的方式掌握真实情况。对普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责成领导班子采取措施防范;对存在违纪问题的,经市纪委、监察局授权,立案查处,做到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巡察结束后,撰写巡察报告,并要求被巡察单位写出整改报告,注重意见反馈和督促整改环节的工作落实,力求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控制度。
三是围绕严肃纪律,探索案件查处机制。按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要求,分片包块,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格按程序办事,提高信访件的及时办结率。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授权下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精神,重点案件集中攻关,并且与相关室合作,查处大案要案,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之间形成了查办案件整体合力。(阜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