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昌吉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促进厉行节约各项措施的落实,呼图壁县2017年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要求:
一是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目标。各乡镇、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本着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确保“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只减不增。
二是实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制度。各乡镇、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一季度至少在本单位内部公布一次以上,半年和全年的情况必须公布;公开形式可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公布与内部公开栏公示相结合公布内容要真实、详细,不能只公布总额,要公布明细,并存档以备检查。
三是实行“三公”经费定期报送制度。各乡镇、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月报送执行“约法三章”三公经费情况表,要认真填报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的其实、准确,对“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期增长的情况要进行文字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四是加强“三公”经费监督审核。各乡镇、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公务经费支出要严格审核把关,每年要接受我县“三公”经费监督审核组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