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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纪委送来“定心丸” 高高兴兴办喜事

日期:2017-04-28 10:58:01
文章来源:纪委

  “我的女儿下周就结婚了,这婚宴要是摆了,怕有人说我借机敛财;要是不摆,又怕亲戚朋友笑话。现在好了,有你们纪委的同志把关,总算安心了!”从昌吉市党风政风监督室出来,北京南路街道办事处金融社区书记孙万霞的兴高采烈的说道。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像孙书记一样“纠结”的并不在少数,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不摆几桌既不符合风俗习惯,面对亲朋好友时面子上也过不去,但宴请多了又怕越了“红线”、踩了“雷区”。面对这些顾虑,昌吉市纪委采取发放温馨提示卡、纪委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本人报告加承诺的方式,为全市党员领导干部送上“定心丸”。

  在事前预防上常提醒。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织密织细市、乡(镇、街道)、村三级提醒网络,确保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在“越线”前,都能有人“敲打敲打”。另一方面,精心打造“昌吉市廉政瞭望”微信公众平台,在“结婚季”、“开学季”等时间节点编发特刊,帮助党员领导干部绷紧心中廉洁自律的弦,实现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常态化提醒。

  在规范报批上严要求。严格落实昌吉市《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实行事前审批、事后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10天须填写报告表,签订廉政承诺,经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市纪委审批。事结后一个月内对宴请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对象以及收受礼金、礼品等情况报纪委党风室备案,2016年以来共受理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23件次。

  在问责处理上动真格。市纪委从完善倒逼机制入手,严肃执纪问责。一方面,将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报告表、廉政承诺和事后报告表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报告的,责令作出检查,并限期补报。另一方面,对违反规定,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党员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处理;构成违纪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