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阜康市通过持续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巡察督查、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
一是持续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深化拓展以主责运行、台帐管理、保障落实、考评问责、奖惩激励“五项机制”为核心内容的主责运行模式,公示了主体责任清单,每月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检查,完善落实主体责任考核排名、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制度。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18份,强化对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夯实各级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是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继续把民生领域作为重点,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第一季度,共成立4个明察暗访小组,对全市开展4次明察暗访,通报第一季度纪律审查案例14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是持续严格巡察督查。扎实做好第一轮巡察整改“回头望”和第二轮巡察启动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帐,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巡察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巡察人才库,对入库人员严格标准、严格把关、动态管理。加强对巡察组成员的业务培训和教育管理,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
四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采取以案代训、上挂下派、跟班学习、选调培训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分批次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机关参加业务培训,加大综合培训锻炼力度。改进纪检监察干部考察评价工作,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导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肃执纪审查、巡察、信访、保密纪律,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锻造勇往直前的“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