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康市纪委召开第一季度委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推进会。会上,27名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不力被问责,累计扣发地方性津贴补贴10850元。
此次机关效能建设推进会主要对违反八项规定案件、损害群众利益案件连续三个月“零报告”、“学、转、促”专项活动未按要求及时召开协调会和推进会、“十大整治”中部分专项整治相对缓慢、与州纪委沟通不到位被州纪委书记书名通报及市委组织部书面征求全市部分拟动议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的16名干部进行了问责,累计扣发津贴补贴5250元;对机关晨读制度执行不到位、微信通知会议收到不参会、未按时参加晨读、参加市级会议迟到、微信日志未达到规定报送天数的27名干部进行了问责,累计扣发津贴补贴4850元,其中,对3名支部委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机关学习流于形式,学习笔记不全的9名干部进行了问责,累计扣发津贴补贴750元。
会议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既是永恒课题,也是紧迫任务,对纪检监察队伍内部问题不“讳疾忌医”、不回避、不遮掩,分析和剖析问题见人见事,整改措施要务实管用,可操作、可检查,确保作风建设不走过场。要持续用力不松劲,坚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解决一个问题建立一项制度,确保一步一个脚印,推动作风建设显著好转。
“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党员的党员,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哪壶不开提哪壶’,只有率先戒私心、祛杂念、除贪欲、去浮躁、远歪风,做到自身干净,才能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才能理直气壮地去监督别人。”阜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马鸿铭表示。
据悉,本次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推进会还通报了第一季度委局机关干部考勤情况、信息报送及采纳情况、全员办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