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综合素质,近日,奇台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选调干部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管理办法》,推行“上派下挂”制度,选派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到委局机关业务科室及各分局进行挂职锻炼,参与纪律审查工作,提升实战能力。
本次挂职对象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共15人。从4月开始,到12月结束,每期4人轮训3个月。委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轮训人员到机关各业务科室进行跟班锻炼,充实委局机关办案力量,为基层培养纪检监察业务骨干。
轮训人员在轮训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严格遵守委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委局的统一管理。学习锻炼期间,每周完成信息2篇,最后结束时,完成跟班锻炼小结,分别交县纪委和原单位存档。每期轮训结束后,由轮训科室根据轮训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及现实表现,做出书面鉴定。县纪委组宣部将根据科室意见及个人工作表现情况,向所在单位出具综合工作学习表现鉴定。学习锻炼期间的工作表现,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选优、提拔任用、县纪委机关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通过“上派下挂”制度实行,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积累经验,进一步开阔视野,提升政策水平、执纪能力和办案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