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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纪委通报六起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日期:2017-03-31 11:41:19
文章来源:纪委

2017年1-3月,昌吉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要求,查处了一批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案件,通报的6起典型案件是:

1垒县新户镇林业站原站长李健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

2007年至2012年期间,李健利用其担任木垒县新户镇林业站站长职务便利,非法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65.89元,其中,用于补栽树苗、工人工资、苗木、水费等支出59.90元,用于个人开支5.99元。201610月,李健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并被降低两个岗位等级。

2、昌吉州建筑工程社会保险统筹管理总站站长谢治立工作失职问题

20164月、10月,昌吉州建筑工程社会保险统筹管理总站两次将已缴纳劳保统筹费的新疆汇京信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列为未缴费单位,谢治立均未认真审查,并发出催缴通知书。新疆汇京信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某打电话询问时,谢治立态度蛮横并予以推脱。201611月,州纪委、监察局相关人员找谢治立了解情况,谢治立才承认错误,登门道歉并清退新疆汇京信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多交的劳保统筹费6万余元。20171月,谢治立受到警告处分。

3、奇台县草原站生产干事兼金奇草业科技开发服务部出纳俞存瑞贪污公款私存等问题

2004年至2015年期间,俞存瑞利用其担任奇台县草原站生产干事兼金奇草业科技开发服务部出纳职务便利,贪污公款10.20元;违反财经管理规定,将本应存入公款帐户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土地承包费、围栏工程款计242.82元放入其个人帐户保管、使用。201612月,俞存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昌吉分校工作人员詹海玲套取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款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詹海玲利用其在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昌吉分校工作便利,以违规获利为目的,在没有实际耕种土地的情况下,通过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违规操作办理虚假农业保险,非法套取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款7.07元。20172月,詹海玲受到警告处分。

5、玛纳斯县清水河乡芦草沟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贝热得汗马麦提套取国家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问题

2011年至2015年期间,贝热得汗·马麦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他人名义虚报草场面积,套取国家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6.57元,除支付3000元给漏报的村民外,其余6.27万元被贝热得汗·马麦提非法占为己有。20172月,贝热得汗·马麦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追缴其非法所得6.27元,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6、木垒县东城镇孙家沟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副主任何立兵套取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款问题

2011年至2013年期间,何立兵利用其担任木垒县东城镇孙家沟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农作物种植面积方式,套取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款8.69元。201611月,何立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这六起案件是典型“微腐败”案件,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工)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正在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小官大贪”等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雁过拔毛、与民争利,搜刮民财、化公为私,欺压群众、滥用职权,利欲熏心、权钱交易等案件,从严查处胆敢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的行为,不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有贪必惩,除恶务尽”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