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用好用活廉政谈话方面狠下功夫,做到“六必谈”,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努力降低党员干部贪腐概率,使其真正成为保护干部、爱护干部的重要举措。
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必谈。根据市委安排,每年由市委书记与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市长与政府班子成员、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各分管领导与分管委办局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2016年共开展廉政谈话214人次。通过廉政谈话,使全镇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做官为民,洁身为先”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奋发有为,勤政廉政。
二是纪委书记与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必谈。把纪委书记与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定期廉政提醒谈话作为纪委对同级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重要手段。纪委书记对同级党政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发挥党委主体责任、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在分管工作领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败斗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结合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较集中,分管工作领域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
三是重点项目、重点岗位、重要节点必谈。加大对全市创卫、扶贫等重点项目、强农惠农等领域的廉政谈话,加大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廉政谈话,加大对管钱、管物、管人的实权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即:重点对象要重点谈、重点时机要重点谈、重点领域要重点谈。全方位寻找廉政风险点,提高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实效性。目前,市纪委先后进行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时节的廉政谈话15次。
四是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谈。树立“纪律问题无小事”意识,对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不断加强廉政教育谈话覆盖面,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防微杜渐的敏感度,查纠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8起,已进行了廉政谈话,并责令整改落实到位。
五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必谈。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每一起问题,并对反映事实进行深入调查,在此基础上找被反映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其注重党员干部形象,要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对反映的问题深刻反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电话举报、信访反映问题所涉的6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六是新任交流干部必谈。对新提拔、重用、交流的领导干部,在任职前由市纪委书记对他们进行廉政提醒谈话,要求大家正确认识手中权力,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干净干事,防患于未然。2016年共对新提任的73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集中廉政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