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为了更好地进行党内监督,奇台县坚持不懈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新途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 怎样才能更好强化党内监督?2017年,奇台县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区州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总目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切实保持党的肌体健康。《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保障,该县织牢织密监督网。奇台县形成各级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强化全面监督。该县各级党组织领导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内监督工作,抓好各项监督制度的督促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经常过问、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该县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报告、专项检查、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推动党内监督各项措施见到实效。该县注重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奇台县关于抓早抓小常态化的实施意见》,运用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着力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要及时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使党员干部自觉提高受监督、受约束意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的,及时登记备案,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强化巡察监督。认真落实《奇台县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提高政治站位,以“六大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重点检查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加快巡察频率,增强巡察力量,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同行业系统同步巡察、杀“回马枪”等方式,打好巡察“组合拳”,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为了强化党内监督效果,该县强化专责监督。在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的同时,紧紧围绕《条例》重点内容,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例行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部门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和区、州、县党委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查找工作中的风险问题、薄弱环节和漏洞隐患,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党委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发现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问题要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要及时报告。坚持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