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阜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挺纪在前,狠抓监督执纪问责,严惩腐败、严纠“四风”,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为全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阜康市委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1次,出台了《阜康市抓早抓小常态化的实施意见》等7项指导性文件,引领带动市人大、政府、政协等党组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累计上廉政党课97场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36 场次,廉政谈话 214 人次,问责主体责任履职不力领导干部11人次,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
纪律审查力度持续加大
阜康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34件,初核85件,约谈函询34件,立案43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2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检察机关立案办理贪渎案件17件19人,公安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法犯罪案件6起7人,审计部门移交线索6条,挽回经济损失749.2万元。严惩腐败、依规治党的态度和决心更加坚定。
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得到坚决纠正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市累计开展作风督查39周78次,督查酒店、度假村(农家乐)221家(次),查访旅游景点36次,排查车辆1258辆,翻阅票据账册369本,通报曝光8个单位17名党员干部,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机关干部不作为以及损害群众利益“三项治理”类案件43件,综合应用“四种形态”,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以及经济处罚68人次7.3万元。以严的标准、实的措施,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监督教育预防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投入130万元,新建阜康市和三工河乡两大警示教育基地,教育党员干部3万余人次。印发专刊、期刊1250册,开展“纪律教育年”系列专题活动17项900余场次。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强化监督,跟踪重点项目20个,曝光问题29个,提出建议24条。开展公职人员经营性房产税费征缴、争创国家卫生城市等专项监察,催缴22.5万元。完成2轮4个单位巡察,发现问题21类65条,移交线索8条9人次,立案2人、提醒诫勉谈话5人。不想腐、不能腐的思想基础更加牢固。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阜康完成市纪委内设机构优化调整,理顺了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全员办案率达到78.2%。出台《阜康市纪委委员管理办法》和《阜康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严防“灯下黑”。通过外派学习和开办业务班,累计培训21批次1013人次。成立派出机构4个,完成市乡纪委换届,选优配强14名乡镇纪委班子主要成员,基层纪检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