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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四个常态化”把监督执纪问责抓细抓常

日期:2017-02-23 18:31:37
文章来源:纪委

  去年以来,阜康市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党纪”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严明纪律、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以落实“四个常态化”为突破口,真正做到把监督执纪问责抓细抓常。

  一是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常态化。建立了“周督查、月通报、季巡查、年考评”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模式,注重“点面”结合,紧盯重要“节点”,加大对节日、纪念日期间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暗访检查力度;同时,也不放松平常时期对各单位纪律作风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四风”问题咬住不放、严防死守,对顶风违纪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内部通报等代替纪律处分。2016年共通报曝光单位8个,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8起,予以组织处理10人、党政纪处分8人

  二是严格纪律审查常态化。围绕“六大纪律”,把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着力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拉票贿选,以权谋私、贪污贿赂,优亲厚友、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在开展纪律审查过程中,以“党纪”为标尺,一把尺子量到底,不搞选择性执纪,对违纪违规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一律严肃查处。 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挽回经济损失749.2万元。

  三是谈话函询常态化。把谈话函询工作贯穿于干部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及时对干部“咬耳朵”、“扯袖子”,抓早抓小。对一般性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多采用函询的方式,要求被反映人实事求是地作出情况说明;未说明问题的采用谈话的方式进一步了解。严格执行约谈工作意见。全年共印发函询通知书42份、提醒谈话通知书21份,提醒谈话11人、约谈12人,诫勉谈话28人,纪委班子成员全程参加26人次,扣除地方性津补贴(40%)13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单位7个单位13人。

  四是追责问责常态化。加大对“庸懒散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惰政恶习的查处力度,对重大责任事件、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人严格进行问责,倒逼党员干部主动作为。共印发各类“不作为、慢作为”问题通报2期,实名通报单位11家,给予组织处理39人,党政纪处分10人、提醒谈话11人、诫勉谈话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