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阜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挺纪在前,狠抓监督执纪问责,严惩腐败、严纠“四风”,着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强力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严”字当头:铁面查处毫不手软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永远在路上”新疆阜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马鸿铭表示。
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层层传导压力,积极探索 “纪律审查+”办案模式。受理信访举报134件,初核85件,约谈函询34件,立案43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2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挽回经济损失749.2万元。让广大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阜康市坚持问题导向,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着力点,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查处重点。从去年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看,违纪人员涉及管钱、管事、管物等重要岗位,如上户沟乡损害群众利益窝案、市园林系统贪腐窝案等,乡村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比较突出,占全市查办案件54.8%。针对漠视群众疾苦、冷硬横推、失职渎职,惠农和扶贫领域发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铁面查处毫不手软。
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留情
建立了“周督查、月通报、季巡查、年考评”作风建设督查模式,每周由一名纪委班子成员带队,围绕窗口单位干部服务效能、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公务用车规范使用、“三公”经费管理以及会风会纪等进行常态化监督。全年共开展常态化督查39周78次,督查酒店、度假村、农家乐221家(次),查访商场、超市23家(次),查访旅游景点36次,排查车辆1258辆,翻阅票据账册369本,印发通报9期。
发挥好公开曝光违纪行为的“晒台”作用,全年通报曝光单位8个,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8件,给予组织处理10人、党政纪处分8人,全市“三公”经费累计支出899.64万元,下降29%。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推动通报曝光制度不断向基层延伸,让违纪者无处遁形,从而让广大党员干部“吃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党规党纪内容,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巡察力办:剑指问题立行立改
阜康市紧扣“六项纪律”,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巡察工作,将立行立改贯穿巡察全过程,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及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督促被巡察单位限时整改、限时反馈。两轮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六项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问题21类、65条,向纪委案件管理室移交党员干部问题线索5个、6人次通过2轮巡察,在被巡察的4个乡镇(部门)中,发现问题线索5个,具体问题65条,已立案1人,提醒诫勉谈话5人。
市巡察办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加强与组织、检察、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收集各方面情况和信息,确定群众反映比较突出、权力比较集中、廉政风险点较多的滋泥泉子镇、畜牧兽医局、林业局3个单位作为首轮巡察对象。首轮巡察共发放调查问卷117份,谈话和约谈干部194人次,针对性选取服务对象91人次进行了个别谈话,接待群众举报信访问题7件。(阜康市纪委 王雪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