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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昌吉回族自治州 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日期:2017-02-16 17:55:42
文章来源:纪委

(中国共产党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2月16日在昌吉举行。出席会议的自治州纪委委员33人,列席338人。

  自治州党委书记赵青出席全会第一次大会并作讲话。自治州四套班子领导、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由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审议通过了丁邦文同志代表自治州纪委常委会所作的《紧紧围绕总目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各族干部群众美好期盼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赵青同志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要求明确、语重心长,既直面问题,又催人奋进,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讲话着眼昌吉州争当稳定的排头兵、争做发展的先行者,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深刻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昌吉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落实总目标、最大限度凝聚民心人心、实现昌吉州各族干部群众最大福祉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全面部署了以整治干部队伍作风不实特别是“四风”“四气”为重点的“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突出强调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的根本途径和基本保障。讲话指出,过去一年,经过全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努力,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正风反腐取得新成效。讲话强调,紧紧围绕总目标,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作风转变上高度统一思想,是党中央的部署要求,是实现总目标的坚强保证,是走在前列的根本要求,是保护干部成长的护航盾牌,是转变作风的重要抓手。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绝对忠诚、严明纪律规矩,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思想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重在日常、强化党内监督,坚持高压反腐、铲除腐败毒瘤,坚持党管干部、树好用人导向。要深入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在深入学、反复学、自觉学中坚决打牢思想基础,在找问题、破“四风”、除“四气”中坚决转变工作作风,在敢担当、硬碰硬、见实效中坚决促进工作落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专项活动领导,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会指出,学习贯彻赵青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系统、准确地学习领会,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16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自治区纪委和州党委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年”活动,纪律规矩更加严明。深入开展“三项治理”,作风建设成效明显。减存量遏增量,惩贪肃腐力度不断加大,严肃查处了一批腐败案件,较好地发挥了震慑警示作用。扎紧制度笼子,源头防腐工作深入推进,减少了权力寻租空间,堵塞了工作漏洞。始终把政治坚强放在首位,把自身建设作为重点、把能力素质提升作为基础,按照“班子要强、队伍要硬、作风要实”的要求,以严的措施、铁的纪律,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全会认为,近年来,全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向党中央看齐,大力整治“四风”,强力推进反腐,惩贪肃腐的震慑效应已经显现,不敢腐的氛围正在形成,不能腐的机制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风清气正的氛围逐渐浓厚,党心民心得到极大提振,这一切都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会指出,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少数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认识还不清、理解还不深;个别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问题屡见不鲜;“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干部作风不实问题比较普遍;基层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频发;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存在一定程度的虚化空转;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不到位,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还需提高。必须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始终坚定信念决心,以强大的政治定力、顽强的毅力勇气、不屈的刚性韧劲,推动我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全会提出,201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区、州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四气”,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争当稳定排头兵、争做发展先行者,实现自治州“六个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第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要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逐章逐条学习,准确把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持续完善制度,抓紧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容错纠错、权力清单、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行为、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等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履行领导责任,着力发现信仰缺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作风漂浮等问题,及时研究、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准则》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

  第二,强化党内监督,切实保持党的肌体健康。要强化党委(党组)的全面监督,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报告、专项检查、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推动党内监督各项措施见到实效。强化巡察监督,突出政治定位,以“六大纪律”为尺子,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干部队伍作风不实等问题。强化纪检机关的专责监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第三,严明纪律规矩,切实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视为生命,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看齐、向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向党中央的治疆方略看齐。严肃查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以及违反“五个必须”的行为。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重大事项不如实报告、重大问题不请示汇报、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决定的,该批评的批评,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

  第四,持续用力纠正“四风”,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动摇,既紧盯老问题,又密切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坚决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不停步,探索有效查纠方式,建立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畅通监督渠道,织密监督网。坚决纠治基层“微腐败”不放松,严肃查处基层干部雁过拔毛、与民争利,搜刮民财、化公为私,欺压群众、滥用职权,利欲熏心、权钱交易等案件,从严查处胆敢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的行为。

  第五,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决铲除腐败“毒瘤”。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既要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又要查处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的“两面人”案件,既要查处大案要案、又要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既要查处腐败案件、又要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案件。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正确把握“四种形态”的适用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纪律为标尺,严肃审慎处置问题线索,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第六,坚持有责必担失责必究,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把管好党治好党作为最大政绩;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管好自己当表率,又管好班子带队伍,不当“甩手掌柜”;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和“四风”“四气”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对落实反恐维稳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动真碰硬、严肃问责。

  第七,无须扬鞭自奋蹄,着力打造监督执纪铁军。要锻造政治坚强的忠诚队伍,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中把准政治方向。始终忠诚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忠诚于党的纪检事业,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要打造堪当重任的专业队伍,强化专责监督作用,做到专责就专一、专责就专注、专责就专业。要铸造纪律严明的纯洁队伍,调严纪律底线,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会议对扎实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进行了安排。要求把握“学”的内容,丰富“学”的形式,明确“学”的目的,打牢用全面从严治党来保障总目标这个思想基础。坚决整治“四风”“四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总目标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巡察等方式,全年不间断地开展监督检查。明确活动要求,加强对活动的指导检查,聚焦总目标、盯住总目标,针对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要求,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促进反恐维稳措施落实,促进改革发展措施落实,促进民生改善措施的落实。明确查处重点,重点查处对总目标认识不到位,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重点查处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官僚主义;重点查处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等享乐主义;重点查处铺张浪费、腐化堕落等奢靡之风;重点查处推过揽功、欺上瞒下,投机取巧、阿谀奉迎,拉帮结派、知错不改等“官油子”之气;重点查处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措施棚架、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之气;重点查处思想麻痹、松懈厌战,虚报浮夸、隐瞒实情等漂浮之气;重点查处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方面立场不坚定的“两面人”之气。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和自治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为实现昌吉州各族群众的美好期盼,争当稳定排头兵、争做发展先行者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