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业务交流,提升业务能力。建立定期交流学习制度,交流学习相关的司法解释、新《准则》《条例》等,并通过知识竞赛、纪律知道微考堂等形式,激发纪检干部争先创优良好学习氛围,促使纪检干部在学习交流中熟练掌握执纪审查工作涉及的“职务影响”、“特定关系人受贿”、“贪污罪的主体”等法律概念,为提升执纪审查工作准度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是加强线索摸排,拓展案源渠道。建立线索摸排移交制度,一方面与各乡镇纪委建立线索交流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线索,探讨成案可能性,有效整合各类线索,拓宽问责线索来源。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委局内部职能科室及各纪工委的沟通合作,不定期牵头各纪检监察工作室、信访室、党风政风室召开案源线索交流会,横向拓宽线索面。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执纪力度。加强与县检察院、法院的协作配合,做好案前全面评估、案中个性突破、案后平稳移送工作,力争执纪审查工作高效率、缩短办案时限,执纪审查保持“短平快”节奏。注重抓早抓小,并做好提醒教育工作。同时,加大对党员干部轻微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推动抓小抓早工作的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