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阜康市纪委积极创新执纪方式,探索实践“四种形态”,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党员干部轻微违规违纪和苗头性问题线索,强化抓早抓小,及时开展谈话函询,“早扯袖子早提醒”,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是挺纪在前,强化作风效能常态化。建立“周督查、月通报、季巡查、年考评”作风建设督查模式,每周由一名纪委班子成员带队,围绕窗口单位干部服务效能,、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公务用车规范使用、“三公”经费管理以及会风会纪等进行常态化监督。目前,共开展常态化督查40周79次,督查酒店、度假村、农家乐221家(次),查访商场、超市23家(次),查访旅游景点36次,排查车辆1258两,翻阅票据账册369本,印发通报9期,通报曝光单位8个,查处为“八项规定”案件8件,给予组织处理10人、党纪处分8人,全市“三公”经费累计支出899.64万元,较上年下降29%。
二是以纪为尺,强化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常态化。成立了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案管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组成的问题线索排查小组,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定期排查,按照五类线索处置方式,逐个提出处置意见。截至目前,已召开问题线索集中排查会11次,对107条问题线索提出了处置意见,为开展谈话函询和纪律审查提供了支撑。
三是从严执纪,强化抓早抓小常态化。出台《阜康市关于抓早抓小常态化实施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逐级落实所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预防、警示提醒、监督检查、诫勉督导、责令纠错、处置处理等责任。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函询通知书43份、提醒谈话通知书21份;提醒谈话11人、约谈12人、诫勉谈话18人,扣除地方性津补贴23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