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中层干部结婚摆酒席的事情把关不严,作为书记我承担主要责任,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整改,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这是阜康市纪委对某局党组书记进行诫勉谈话时的情景。通过谈话,对方做出了深刻的反省,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今年以来,阜康市纪委监察局及派出机构突出抓好“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坚持关口前移,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努力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1-11月,全市共对8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或函询。同时,把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共召开2场专题报告会,7个乡镇和3个街道党(工)委书记当面汇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中把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开展经常性提醒教育、廉政谈话开展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汇报。
“今年,我市规范了谈话函询制度,这让我们能够灵活用好这种方式,让大多数苗头性的问题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方式得到解决,教育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阜康市纪委党风室主任龚文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