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阜康市纪委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聚焦主责主业,建立健全五项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完善述责述廉评议机制。采取“蹲点访责、查摆履责问题,委员评责、测出履责效果,问效督责、传导履责压力”的述责述廉评议模式,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完成6名领导干部的现场评议工作。
完善任前谈话考试机制。制定了《阜康市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题库》,将“软”要求变“硬”规定,逢“提”必“考”,207名新提任的科级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7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廉政考试,切实做到“关口”前移。
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机制。制定了《阜康市科级干部任免谈话制度》《关于从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不良记录档案,将干部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全市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 测评满意度连续五年位居全州前列。
创新实施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在全州率先出台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发言等制度的基础上,将2016年确定为“制度巩固深化年”,市纪委牵头制定“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模板,预防腐败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持续拓展。
落实行政监察跟踪机制。选聘10名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员,对20个重点民生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向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呈报监督专报4期,曝光问题29个,提出建议24条;对公职人员自有经营性房产税费征缴工作进行监督,下发监察建议书34份,催缴税费22.5万元。立足稳定强化监察,印发《落实维稳措施不力责任单位问责决定》2期,予以免职1人、停职检查1人、全市通报批评单位12个、领导干部28名,经济处罚近6万元;紧贴创卫深化监察,印发通报1期,曝光问题87个,问责单位4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