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阜康市坚持创新改革与素质提升并重,全面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完成市纪委内设机构优化调整,将纪委组织部和宣传部合并为组宣部,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理顺了内部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全员办案率达到78.2%,监督执纪力量明显增强。深化乡镇、街道纪委“三转”, 结合乡镇党委换届,选优配强了纪委班子,由一名乡镇党委委员任纪委书记,设一名副科级纪委副书记,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和2名纪委委员,乡镇纪检监察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市财政投入485万元,维修改造市纪委新办公场所,实现了机关、巡察、派出机构、办案“四位一体”集中办公。探索“党风政风教育监督中心”和“纪律审查中心”运行模式,有效提升了纪委运转效率。
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纳入全市总体培训计划,采取全员培训、挂职锻炼、委托培训等形式,扎实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围绕中央、区、州、市纪委全会精神等学习,举办全市纪检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班6期,制作了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培训手册1200本,全年纪检监察干部累计外出培训9批次65人。市委专门投入25万元在厦门举办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编印了《学思厦门·践悟阜康》成果集,形成了良好反响。
派出机构运行良好。配齐配强派出机构人员力量,建立了《阜康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运行暂行办法》、《阜康市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流程》等工作制度, 4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做好各自监管范围内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等五项基础工作的同时,准确定位、合理分工,紧密配合委局中心开展工作,加大精准监督力度,提高了监督检查的实效,实现了精准监督与抓早抓小的有机结合,有效推动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