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的一个周五,已退休的黄主任喜笑颜开地来到奇台县三个庄子镇政府,向各位老同事报喜,说儿媳生了个大胖小子,邀请大家周日去酒店喝满月酒。到我们纪检监察室送请柬时,看到我在整理机关领导干部签订的《个人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承诺书》,忍不住问我:“小王,这里好多份承诺书,看来最近要结婚的同事挺多嘛!”
“黄主任,现在这承诺书可不是谁要结婚才签的,而是咱们单位所有领导干部都要签呢,您看看这个。”说着,我将手边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递给了他。
黄主任坐下来认真看着,脸上的笑容不见了,问道:“小王,这里面有一条说干部在子女满月、百天等喜庆事宜方面,只限在直系亲属范围内宴请,还不能发请柬?”
我仔细向黄主任解释了规定要求,他二话不说,拿起桌上的请柬转头就走。我快步跟着追出来,他已经从隔壁办公室收回了两张请柬,看着老同事们疑惑的眼神,黄主任说道:“我看到你们签的承诺书了,我是一名老党员,一定要遵守规定,很抱歉不能邀请你们了。”
听了黄主任的话,同事们不禁流露出深深的赞许。
“黄主任,非常感谢您能这么想,其实我刚才也是准备跟您谈谈的。虽然大家都很想去,但作为领导干部就必须遵守制度规定。”我向黄主任解释道。
“小王,幸好去你办公室了,要不我就要稀里糊涂犯错了。作为干部我虽然退休了,但作为党员是永远不能退休的。”黄主任说完,向我们道别后就急急忙忙走了。
看着他在大雪中渐行渐远,同事们由衷地说道:“黄主任真的是不忘初心、以身作则的好党员。”
让我再次对黄主任心生敬意的是,第二天上午,他亲自打电话来说要向纪委汇报情况,原来他不仅收回了给领导和同事们的请柬,还专门去酒店把订好的酒席都退了。
守则如斯!黄主任就是我们党员领导干部们最好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