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建立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的常态化工作办法,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吉木萨尔县把落实“抓早抓小”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考核,筑牢监督执纪的“三道防线”。
一是提醒谈话。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抓好各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查遗补漏,防微杜渐,建立完善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党组成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使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被提醒。
二是通报批评。对于工作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以及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等问题,由各乡镇、县直基层纪(工)委对党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改正错误。
三是建立问责追究机制。党组织切实担负起落实抓早抓小工作常态化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组织调整、绩效考核等方式,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党员干部及时予以惩戒,时刻警示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