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纪委按照“三转”要求,细摸深挖,多渠道排查案件线索,着力提升线索成案率。
注重从信访活动中排查线索。以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为突破口,在开展带案下访、重点约访活动中做到“眼明、耳聪、鼻子灵”,善于发现线索。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5件,初核42件,立案32件。
实行领导分片包干排查线索。实行市纪委常委分片包干负责制。每位常委负责带领一个线索排查小组,联系2至3个乡镇和若干个市直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从中发现和收集案件线索。制定《阜康市纪检监察系统纪律审查工作划片式互助协作捆绑式量化考核制度》,成立4个纪律审查互助协作区,目前收集到成案率较高线索共10多条。
结合开展专项检查排查线索。组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等专项检查,通过入户核查、调阅资料、公开接访等措施,深查细挖,收集案件线索。今年以来从专项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6条,立案查处6人。
加强职能部门联动排查线索。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间的案件线索移送、沟通联系联动办案机制。定期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审计局等部门沟通,共享信息,从中排查案件线索。积极与检察院协作办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促进大要案件的查办。
科学研判网络舆情排查线索。加强对涉及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监测,同时将查办案件与效能监察等工作有机结合,充分运用监察平台,建立研判及联办制度,从中挖掘案件线索。今年以来,科学研判和收集重要舆情5条。
创新开展巡察工作排查线索。启动全市首批巡察工作,市委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全面保障,先后出台了《阜康市党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拨付15万元巡察经费,编印巡察工作手册5套300本,配齐配强首轮巡察组成员。目前,全市首批2个市直部门巡察工作反馈会已经结束,共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六项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问题21类、65条,共移交问题线索6人次,达到了首轮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