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阜康市纪委苦练内功,扬反腐利剑,铸“铁军”之魂,护党纪尊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不敢”初显的良好态势。
苦练内功,锻造“打铁人”。 今年以来,市委15次召开中心组学习、常委(扩大)会议等集中学习中央、区、州纪委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中央、区州各类重要讲话精神和《准则》《条例》《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市委先后7次研究纪委监察局事宜,先后印发了《阜康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十三五规划》《进一步规范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有关事宜》等,为纪委更好执纪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市委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五届六次纪委全会和“纪律教育年”“三项治理”动员会,为全市600名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与18个基层党(工)委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四套班子成员累计为分管部门、乡镇上廉政党课45场次,以上帅下推动了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防止“灯下黑”,连续五年实现干部“零违纪”目标。
对表聚焦,打造“职业人”。 按照区、州党委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深化作风建设“三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时明确了三项治理的牵头单位、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强化“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治理,从严控制行政成本,切实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市“三公”经费累计支出523万元,下降26.21%。开展了公务用车监督检查,全市136个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逐车逐项登记信息,各单位主要领导对自查登记情况进行承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17起,正在初核2件,检察机关涉农反贪立案2件3人、反渎立案2件2人。专门下发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通报3期,实名通报单位11家,查处各类问题29起,给予组织处理29人,提醒谈话11人、诫勉谈话18人,各部门、各单位自行问责148人次。
担当尽责,锤炼“铁面人”。围绕“四种形态”,坚持以啄木鸟精神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今年以来,市纪委共审理自办案件15件、基层办理案件2件,审结17件,涉及科级干部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含双重处分9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留党察看7人,开除党籍处分7人;给予政纪处分9人,其中,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3人,撤职处分5人,开除1人。为实现“花儿昌吉 山水阜康”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