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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坚持失责必问 问责必严 “两个责任”扛在肩上

日期:2016-08-27 00:49:54
文章来源:纪委

  笔者在刚刚闭幕的中共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上获悉,2011年8月至今,该县共立案8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3人,受党政纪处分中科级干部19人。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该县通过严肃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为法定之责,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四个亲自”“十个必须”,每年带领四套班子成员参加廉政法规闭卷考试,约谈乡(镇)场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开展党政正职述责述廉评议活动,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和科级干部赴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及时成立党委巡察工作机构,建立42人的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对1个乡镇、2个部门开展首轮巡察。五年来,县委共约谈70余人次,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500余人次,切实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

  “要对那些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好,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先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问题、巡察整改不力的单位或部门,坚决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该县纪委书记在召开的党代会上再次重申。

  制度管长远,管根本。该县各级党组织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末位表态、乡科级党政正职述责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切实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五年来,共开展中央、区州重大决策、重点和民生项目督查12次,下发整改建议书6份,整改问题81个,整改率100%,县长、纪委书记约谈部门主要领导8人次,不断强化督查问责,促进廉洁政府建设。

  为避免责任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该将制定《自治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试行)》,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四张清单”,推行“两个责任”挂销台账,实施纪实推进,五年来已对8名科级干部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县党委十条规定的突出问题10件,处理1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