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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工作向基层延伸

日期:2016-08-25 19:14:49
文章来源:纪委

  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作出了专门部署,提出了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是践行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坚决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促使基层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一要坚持挺纪在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一是加强纪律教育。结合全县开展“纪律教育年”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推动纪律教育全覆盖。坚持把纪律教育作为基层党组织“三项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实现纪律教育的常态化。强化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党员干部把党章党规党纪内记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整合纪检机关、人大政协、职能管理部门等监督力量,凝聚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在县、乡、村三级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网址,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及时举报发生在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三是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治未病、治初起、治“小病”,综合运用函询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等措施,使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能够第一时间被发现、被查纠,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二要坚持责任落实,层层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首要的就是要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县域内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各自领导核心作用,扛起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监督责任;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健全体系抓“定责”。把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列入“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县、乡镇、村三级逐级细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明确责任主体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严格组织层层签字背书,层层落实责任。二是持续抓“督责”。建立约谈、函询、述职述责述廉、向上级纪委报告、检查考核等制度,督促基层单位履职尽责,形成责任落实的链条。通过采取不定期督查、加强平时工作调度、开展半年抽查、进行年终考核等方式,强化对乡镇、村“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两个责任”《操作手册》,充分发挥“两个责任”《操作手册》作用,促使责任落实可操作、可量化、可评价。三是密切配合抓“联责”。乡镇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发挥关键作用。由县纪委牵头,加强协调公安、检察、审判、财政、审计、民政、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合办案机制,促使各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及时共享信息,强化联合审查,共同开展整治。四是强化措施抓“问责”。把问责作为推动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屡禁不止、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推进问责常态化,形成震慑。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纪检组织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的问题。

  三要坚持从严执纪,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正风反腐既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也要紧抓惩治,做到纪律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着力营造“不敢腐”的氛围。一是突出纪律审查重点。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资金申报分配使用等领域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等违纪行为。重点查办一批职能部门股长、乡镇部门站所负责人及村干部的“四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二是提高纪律审查质效。加强纪律审查安全措施监管,坚持快查快结,迅速突破一批典型案件。同时,健全完善“纪委机关全员办案、乡镇协作办案、部门联合办案”机制,推行县纪委指导乡镇纪律审查制度,形成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严办的震慑效应。三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寸步不让,露头就打,对不收手、顶风违纪的,既查处本人,又追究发案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曝光。同时,综合分析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

  四要坚持标本兼治,用制度管住“小苍蝇”。治理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既要下猛药,专项治理热点难点问题;也要治病根,进一步构建权力运行的制度规范。一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活动。紧盯乡镇、基层站所及村级组织班子成员,重拳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促使基层干部廉政勤政。对基层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切实减少信访存量、遏制信访增量。二要加强村级事务监管。加强对基层党风政风的监督检查,推动基层职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结果透明化。对村级事务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实施前确保民主决策,实施中坚持流程化管理,实施后全面审核审计,特别是要加强对村级“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及日常“三资”审计监督。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四务公开”,进一步拓宽公开的途径和方式,提高公开的时效和质量,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惠民资金下拨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资金审批、管理、监督等工作流程。

  五要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基层组织执政力。大力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根本保证。一是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纪检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品质过硬、热爱纪检事业、熟悉纪检业务、敢于善于监督”的特质标准,配齐配强乡镇纪检工作人员。二是规范干部监督管理。始终坚持把监督管理抓在手上,对基层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 “扯袖子”“咬耳朵”,切实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基层管党治党新常态。三是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以干代训等机制,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纪律审查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制度管党治党,划出边界底线、规范干部行为,对那些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基层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