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督促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党风政风向善向好。
体制机制不断健全。严格落实“四个亲自”、“十个必须”、“四有”、责任制报告和述廉评议等工作机制,协助县委研究制定“四张清单”,探索实施责任清单公开承诺制,构建以责任清单为抓手,自上而下、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全覆盖”,将全县58个单位和17个党工委统一纳入督查考核范围,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考核,确保落实主体责任不留“死角”。五年来,县委共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5次,县委书记亲自批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0余件次,县领导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0余人次。述廉评议40余人次。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共取消五个单位的评先评优资格和综合目标考核奖励,有力保障县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巡察工作,完成了州县首轮巡察3个单位的巡察任务。
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强化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全县民生、重点和援疆项目的联合监督检查50余次,检查项目291个,提出意见建议137条,下发整改通知书60份。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行贿记录查询工作,检查项目24个,涉及企业65家。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对2家企业进行了通报,将4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记入不良业绩。
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以“五四三”教育机制为抓手,以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积极构建“四位一体”的廉政教育体系,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州、县警示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件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直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达6万余人次。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活动,加大《党章》、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的宣传学习。组织拟提任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日”10次、任前廉政谈话352人次。开展纪委书记、部门主要领导访谈等电视节目12期,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源头防腐不断深入。全面落实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开展专项督查7次。坚持抓早抓小,落实三项预警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问责处理干部35人,函询谈话37人次。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查找风险点1100个次,制定防控措施3500余条,稳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推进了政府权力公开。强化资金监管,依据审计提交线索,查处7人。实行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全部实行进场交易,直接节约资金500余万元。
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坚持扭住重要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和专项治理力度,突出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十条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加大对“懒散庸拖”现象的治理力度,建立“一月一暗访一通报”的督查机制,共下发作风纪律督查通报33期,通报批评单位207个次,工作人员150人次,约谈6人,辞退4人。完善纠风工作机制,拓宽群众投诉渠道,建立行风热线、下沉征集等投诉网络,受理群众投诉400余件次。创建区级“行风示范窗口”3个。清查办公用房面积4.3万平方米、腾退超标面积8877平方米。开展“媒体问政”活动10次,整改问题73件。
惩治腐败坚决有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增强办案合力。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贪污贿赂案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建立谈话点,确保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规范基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程序,确保党政纪案件质量和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我县连续五年在昌吉州案件质量评比中排名前列。认真实践“四种形态”,灵活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把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贯穿于纪律审查全过程。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48件次,立案1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9人,移送司法机关11件11人,直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