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四责”联动 践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
日期:2016-08-05 19:31:03
文章来源:纪委
近年来,呼图壁县全面围绕定责、明责、督责、问责,积极践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统筹谋划定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亲自”、“十个必须”、“四有”、责任制报告和述廉评议等工作机制,协助县委研究制定“四张清单”,实施责任清单公开承诺制。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全覆盖”,将全县58个单位和17个党工委统一纳入督查考核范围,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考核,确保落实主体责任不留“死角”。五年来,县委共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5次,县委书记亲自批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0余件次,县领导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0余人次。述廉评议40余人次。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共取消5个单位的评先评优资格和综合目标考核奖励,有力保障县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巡察工作,完成了州县首轮巡察3个单位的巡察任务。源头防腐明责。全面落实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开展专项督查7次。坚持抓早抓小,落实三项预警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问责处理干部35人,函询谈话37人次。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查找风险点1100个次,制定防控措施3500余条,稳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推进了政府权力公开。强化资金监管,依据审计提交线索,查处7人。实行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全部实行进场交易,直接节约资金500余万元。强化检查督责。强化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全县民生、重点和援疆项目的联合监督检查50余次,检查项目291个,提出意见建议137条,下发整改通知书60份。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行贿记录查询工作,检查项目24个,涉及企业65家。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对2家企业进行了通报,将4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记入不良业绩。落实制度问责。认真实践“四种形态”,灵活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把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贯穿于纪律审查全过程。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48件次,立案1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9人,移送司法机关11件11人,直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