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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

日期:2016-07-16 00:11:17
文章来源:纪委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有主体责任,纪委负有监督责任,这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为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举措。“宣讲百遍,不如问责一次”,县纪委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放,持续传导压力,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上也出实招。

  一是开展“两个责任”专项督查。县纪委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对全县各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履责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将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点内容,也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二是开展巡查工作。今年,县委成立巡查办,巡查工作坚持 “以问题为导向”,特别要对各单位查找“四风”、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倒逼各单位严格落实 “两个责任”。5月底,在州巡查办的指导下,对我县进行了第一轮巡查工作。三是加大问责追究。县纪委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让失责必问责成为常态。截止目前,已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共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