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何,你作为审理室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在研究党纪条规,你给我说一下新《准则》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木垒县纪委监察局聂晓方副局长问。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我一口气回答了聂局长的问题。
聂局长说:“小何,不错呀,你连一个字都没有说错,不愧是审理室的工作人员,如果你把《条例》也能记得烂熟于心的话,审理案件那就不成问题了”。
其实,聂局长哪里知道新《准则》挂上墙的当天,我特意背了新《准则》的内容,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所以我对答如流。在聂局长的突然袭击之后,我认认真真反思了一个问题。新《条例》、《准则》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如果大家都能按照《准则》要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那么新《条例》再威严与我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