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党委首轮巡察工作组于5月27日进驻县市启动对全州7县市的首轮巡察。在筹划首轮巡察工作过程中,昌吉州按照自治区巡察工作推进会指示,完成了组织机构、经费保障、人员培训等一系列工作,确保首轮巡察工作科学、规范、顺畅向前推进。
坚持 “两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报告。自治区巡察工作推进会结束当天,昌吉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第一时间向州党委巡察工作“五人小组”作了专题汇报,同时,结合会议精神,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首轮巡察工作方案,对全州巡察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州党委巡察办将自治区巡察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全文,第一时间向县市巡察办印发传达,督促抓好学习贯彻;州纪委专门召开县市巡察工作会议,对自治区巡察工作推进会相关要求进行了再强调。
坚持“三个落实到位”。人员落实到位。昌吉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针对巡察对象实际认真分析、反复斟酌、慎重考虑,在首轮巡察4个工作组中,配备正、副县级巡察组长、副组长8名,配备巡察工作人员17名,其中有专业特长的占85%以上。培训工作落实到位。首轮巡察前一周召集各巡察组集中到州巡察办开展培训;制作了《政策汇编》、《制度汇编》《惠农资金参考》等巡察工作手册发放到每个巡察人员手中,对巡察工作流程、相关政策要求、谈话技巧、笔录制作等对每个巡察人员进行了培训。保障落实到位。积极与县市对接,在食宿、出行等方面精心考虑,统筹安排。专门购置商务车作为巡察组交通工具,为每个巡察组配备了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U盘光盘、录音笔等设备,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两个协调联动”。实行监督管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构建“大巡察”工作格局,建立了纪委、组织、检察、政法、信访、农业、财政、审计等16个部门单位信息沟通机制,首轮巡察前,专门召开了信息情报通报会,搜集并整理汇总了各类信息28项,100余条。实行州县两级协调联动机制。在首轮巡察的准备工作中,专门召开了县市纪委副书记、巡察办主任工作推进会,明确了州县同步,以州为主,以县为辅的巡察方式,要求首轮巡察同部署、同启动、同落实,州各进驻县市巡察组担负对县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责任,确保全州巡察工作顺畅运转稳步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