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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落实“四种形态”

日期:2016-05-25 11:47:36
文章来源:纪委

  2016年以来,木垒县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明确将从四个方面着手,积极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动辄则咎,突显抓早抓小。从“盯违法”转到“盯违纪”,重点查找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运用约谈、函询、提醒谈话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的原则,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坚持快查快结,提高审查时效。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突击督查、不定时不定期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快进快出,该纪律处分的及时纪律处分,该法律制裁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切实从纪律角度去衡量、处置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快查快移,切实提高纪律审查工作效率。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审查质量。为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县纪委监察局通过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行业务工作培训会等方式,提高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培训会议内容丰富多彩,涵盖面广,不仅从宏观角度剖析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纪检干部责任担当、如何履职尽责等内容,重点培训信访初核、纪律审查、案件审理工作具体业务,具体到学习怎样做好一份谈话笔录等操作细节,而且从微观角度讲解案件初核、检查、审理、文书制作等内容,不断提高干部能力素质,保障纪律审查工作质量。

  严格执纪问责,保持高压态势。紧扣主责主业,坚持法纪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让纪律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不断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完善问责机制,建立责任清单,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发挥案件通报的影响力、震慑力,始终保持真抓严惩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