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要求: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只要全党共同努力,把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扛起来,落实下去,我们就一定能从严峻复杂的形势中走出来。
落实主体责任不是“纪委的活”而是党委 “份内” 的事儿。
深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就是要党委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要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中,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其次要细化主体责任。要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每一位成员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最后要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能否把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扛起来,是对党的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检验,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没得“推”、没得“脱”,“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党委要积极支持纪委监督作用的发挥,把主体责任当做自己“份内”的事,以实际行动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