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保障政令畅通。加强对中央、区、州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执法程序不完善、缺乏后续监管等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
二是狠抓正风肃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十条规定”精神,依照“三严三实”要求,常态化严查“四风”,有效治理政绩观不正确、执行不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元旦”、“春节”、“清明节”等节点安排3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各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铁面执纪。
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坚持把查办案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强化信访举报工作,完善快查快移、抓早抓小和整体联动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加强线索甄别,加大惩治力度,将案件查办与解决群众问题相结合、与治理顽疾相结合、与解决作风问题相结合,将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贪腐的、涉及干部作风的问题作为查办重点,切实做到快查、严查、深查、细查。
四是注重抓早抓小。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着力健全源头治腐防腐长效机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干部任前谈话等制度,抓住干部人事调整、重大节假日、干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重点时机,通过编发廉政短信、早下文件规定、早提廉政要求等手段,超前教育,事前提醒,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打招呼、敲警钟,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