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坚持四个“突出”持续坚决惩治腐败
日期:2016-03-24 12:53:59
文章来源:纪委
奇台县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聚焦作风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四个“突出”持续坚决惩治腐败。
出线索处置。积极发挥线索处置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呈报批转。实行信访举报挂账销号、督办、跟踪督查和办理情况通报制,每月对信访举报台账进行更新,每月对转办件进行跟踪督查,每季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涉及基层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县纪委提级办理,实行交叉、异地、联合审查。
突出派出监督。切实发挥派出机构作用,完善监管单位日常工作报告、季度联席会议工作考核等制度,建立监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络员定期例会、月工作提示制,完善“六重一大”事项现场监督、跟踪监督等方式,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突出办案重点。制定纪律审查工作流程,细化量化纪律审查工作考核细则,按违纪行为进行案件考核,加大对“三种人”的查办力度。建立全员办案、联合协作、案件主办人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线索上报、初查立案等环节及时向上级纪委和主管、分管领导报告、请示制度,重点查处违反政治规矩和危害社会稳定的“两面人”问题;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侵吞国有资产,拉票贿选、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的典型案件。
突出抓早抓小。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抓早抓小的保障措施,通过定期督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教育提醒。落实谈心谈话及提醒、函询和诫勉等制度,健全信访、电话、短信、网络“四位一体”监督体系,突出对班子换届、干部调整等重要节点、关键岗位干部日常监督和“六重一大”事项监督,强化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