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纪委坚持“三个优先”畅通实名举报办理渠道
日期:2016-03-22 18:01:18
文章来源:纪委
为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发挥群众信访举报监督作用,提高信访举报质量,呼图壁县纪委对署实名举报信访件,坚持“三个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答复”,进一步畅通署实名举报信访件办理渠道。
一是优先受理。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委局各室、各监察分局收到的信访件,3个工作日内交信访室统一登记管理。信访室根据五类线索处置标准提出拟办意见后,针对署实名的信访件,当日呈分管领导、纪委书记阅批。根据领导批示,当日进行分流。做到迅速快捷,随到随办。对于来访举报,根据《呼图壁县纪检监察机关对署实名举报实行双向承诺办理暂行办法(试行)》,与信访人签订双向承诺书,承诺办理和答复期限,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减少越级和重复信访,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优先调查。针对收集到的信访问题,召开案件线索分析排查会,在排查中认定为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通过谈话函询的形式让其把问题和有关情况讲清楚,以起到警示教育和防微杜渐的作用。经排查认为反映问题清晰、可查性较强的案件线索优先进行初核,并限期办结。对于署实名举报一般不下转,对确需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其他单位办理的,隐去举报人姓名,优先发函交办,规定时间上报结果,并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办。对上报结果严格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有疑点或调查不清楚不深入的,要求重新作出进一步调查,直至问题查清、证据完备、处理到位为止。
三是优先答复。为确保群众的知情权,避免和减少重复信访举报的情况。信访案件调查结束,在提出处理意见和作出处理决定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约见、电话、上门等方式及时向举报人进行答复,听取举报人意见建议,若举报人对答复提出异议或有新的问题反映,及时组织人员再次调查核实,并再次给予答复,做好反馈记录。对经查处后符合奖励规定的,及时兑现奖励。今年一季度,县纪委收到的12件实名举报,已全部调查完毕并及时向举报人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