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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一线工作法”压实主体责任

日期:2016-03-15 15:46:01
文章来源:纪委
  今年以来,木垒县党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明纪律,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督促、检查、落实力度。
  “近期,我们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别带队对县直部门进行工作调研,今后,每位县领导在乡镇或部门开展调研、检查工作时都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检查、必过问、必督促。” 3月3月,在该县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县委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压力传导是责任延伸的保障。3月7日上午,该县党委主要领导带领纪检、组织、督查、宣传等部门同志率先赴民生工业园区党工委调研。相继,县级党政班子14名成员分赴42个县直部门,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准则》《条例》学习落实等情况开展调研,并分级分层开展廉政约谈。
  “我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委书记一下属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与班子成员、新任职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汇报到。
  “作为班长,要把思想统一到‘十三五’规划上来,统一到2016年的各项工作上来,找准定位,主动研究谋划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有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看齐意识,要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内部管理制度要规范运行,工作要进状态。”针对在督查中出现的该县环保局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机关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强调到。
  真抓实干部是责任落实的关键。该县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18个党(工)委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召开3次县委常委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对机关作风、制度建设、干部监督管理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