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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四项措施强化基层“公开透明”

日期:2016-03-15 15:45:11
文章来源:纪委
    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大额资金开支、资产处置、资源开发等重大事项,须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对财务开支、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项目建设、“一事一议”等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建立完善农经、财政、纪检等部门联动检查机制,及时发现、纠正、查处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强化农村“三务”开展。围绕发展党员、“四老人员”补助发放、集体土地承包、机电井更新发包、农村低保五保户确定、新农村建设、节水灌溉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张榜公布,打消群众疑虑,还村干部一个清白。“三务”公开既要在中心村公开,还要在自然村公开,做到全覆盖、零空白。
    强化对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重点加强对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机购置、畜牧养殖、富民安居、农村低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新农村建设等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做好前期摸底、数据审核、公示纠正等工作,防止暗箱操作和优亲厚友现象的发生,确保农牧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实惠。
    强化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围绕“关注民生”,严肃查处惠民政策落实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围绕“秉公用权”,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围绕“维护民利”,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防止雁过拔毛和“小官”大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