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四化同步”快查快结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
日期:2016-03-09 15:25:27
文章来源:纪委
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处理工作,阜康市党委、纪委端正态度,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按照“据实核查,处理到位、传导压力,形成震慑”的原则,严守安全底线,遵循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四化同步”,借势发力,快查快结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工作部署科学化。阜康市签收问题线索后,由市纪委信访室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逐件统一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对所有问题线索统一编号,专人管理。按照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和标准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分析研判,对于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交办的49件线索按照“分类处理,属地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实行地“定责任领导,定办理时限,定责任目标”, 逐件确定办理意见,其中重要信访件或问题线索,由纪委常委牵头或委局分管领导牵头督办,其他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交办、转办。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办理规范有序。
二是精准借力发力,动真碰硬常态化。针对移交信访件办理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的实际,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基础上,市纪委积极整合内部力量,充分发挥纪委协调职能,实行查办案件部门联动机制,同步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合力。对49件转办问题进行了梳理分类,将49件分为前期已调查、属多年来重信重访的14件;函询的18件;市纪委初步核实的17件,对市纪委初核案件成立三个调查核实工作组,组长分别由一位委局领导担任,安排2名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核实。明确专人专责,明确时限要求,达到时间和质量并重。对于交办的信访件,由市纪委进行业务指导和督办催办,确保规范办理。
三是处置稳妥慎重,具体操作规范化。建立督办回复制度,市纪委常委会专题讨论巡视组转办的信访件和交办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信访室进行统一调度和跟踪督办,要求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办理结果认为尚有疑点或调查不够深入的,退回承办工作组进一步调查。及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转办问题办理的通知》,对规范办理程序和答复流程进行要求和规范,并制作了《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转办问题答复意见书(模板)》,要求承办单位积极开展回头查工作。强化监督机制,建立督办台账,实行专人负责,对超期未办结件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促进交办任务如期完成。对实名举报信访件办结后,承办单位或调查组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信访人进行反馈,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对交办件实行办结销号制度,一件一清,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是强化直查快办,成果利用制度化。对交办的信访件,实行办件终身负责制,对办件主办人在调查中失职或履责不到位的实行倒追责问责处理。加强对移交问题线索办理结果的审核把关,由市纪委相关职能室对办理结果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初审通过后提请市纪委常委会审核,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处理不恰当的,要求承办单位或调查组重新调查,坚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对案件情况了解不透彻的不放过,对问题核实不清楚的不放过,对惩处追究不力的不放过,确保交办问题线索核实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