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历史栏目
  4. 工作动态
  5. 正文

阜康市纪律审查抓早抓小 快查快结 以雷霆万钧之势惩治违纪问题

日期:2016-03-07 11:51:46
文章来源:纪委
   2015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组织按照中央、区州纪委的部署和要求,转变纪律审查方式,坚持“四种形态”,推动执纪监督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立案40件,较去年增长19倍,涉及科级干部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结案35件,给予较轻处分27人,占77.1%,给予重处分8人,占22.9%,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市纪委书记直接过问、部署、协调、督导和指挥办案工作,在1名副书记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新增3名班子成员参与办案,实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班子成员包案。制定了《阜康市纪律审查工作流程图》,全面详细分解了线索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立案调查、移送审理、审理、处分决定、结案、通报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及责任部室。
   二是充实力量到位。全员办案率达到50%以上,将办案人员由原来3人增加到20人,选调3名公安一线警察充实到办案队伍,组织基层11名纪检干部跟班学习办案业务,做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知道办案的基本程序、规矩和纪律常识,都会取证、会谈话、会做笔录。
   三是责任考核到位。把办案作为第一硬任务,规定2015年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党(工)委必须自办1—2件案件,将办案工作考核分值比重调整到53%。制定基层纪委办案经费管理办法,实行办案情况与乡镇办案经费紧密结合,奖勤罚懒、多劳多得,最终以案件工作得分排名决定基层全年反腐倡廉绩效工作排名和办案经费拨付比例,没有自办案件的,一律不考虑评先评优和拨付办案经费。有6个乡镇、3个市直部门实现办案“零突破”。
   四是压力倒逼到位。年初要求对没有自办案件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书记将由市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对存在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严肃追究所在单位党委和纪委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对发现有跑风漏气、说情递话、以案谋私、帮忙“抹案子”的,将调离纪检岗位、从严进行处理。今年以来,市纪委书记先后对14名自办案件“交白卷”的党(工)委和纪(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五是组织协调到位。市委高度重视反腐败协调工作,及时调整了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并召集了市反腐败协调小组2015年第一次会议,形成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和2015年工作要点,对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公安、法院及组织、政法、财政、审计、信访、司法等部门的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协作工作达成了一致意见、形成了运转通畅、信息共享、严肃追责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审计、公安等成员单位上报移送7件案件线索全部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