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历史栏目
  4. 工作动态
  5. 正文

阜康市:巧配“廉政套餐” 提神醒脑更“走心”

日期:2016-03-04 15:41:57
文章来源:纪委
  “通过参观州警示教育基地,使我心灵上接受了一次洗礼,思想上受到了很大震撼,作为一名干部家属,我们更应该当好反腐倡廉的宣传员、守门员和监督员,从思想上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履行好“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责任。”一位领导家属参观完警示教育基地后感慨道。
   今年以来,阜康市继续丰富教育载体,创新教育形式,分层分类精制“廉政套餐”,助推党风廉政教育入脑入心,取得显著成效。
   做好教育“家常菜”,均衡廉政“营养”。
   结合实际制定了《阜康市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题库》,将“软”要求变“硬”规定,逢“提”必“考”,75名新提任的科级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35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廉政考试,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以考促学,以学促廉。今年年初,阜康市开展以“两部法规进田间、春风雨露润心田”为主题的活动。该市纪委将分18场次在4月15日之前完成邀请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对全市8335名党员干部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对《准则》和《条例》逐字逐句解读辅导,重点加强党员如何知纪、明纪、守纪的培训讲解。该市纪委还将着眼群众身边的腐败及‘四风’问题开展‘春风护农’行动和‘春雷行动’,将教育和惩治相结合,谱写新年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春之声’。” 利用阜康市党代会,以《阜康市:过“廉”节  守“廉”关--致广大党员干部及家属的一封信》为题,向全市1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及家属发送廉政家书,倡导廉洁过节。通过“阜康纪委”微博、阜康零距离公众微信平台、阜康纪委旺铺助手,转发中央、自治区、市纪委《关于两节期间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提醒各单位要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行动指南,强化纪律约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防节日病。
   砌好制度“防火墙”,通透廉政“阳光”。
   制定出台了“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暂行办法》、“一案双查、三查”工作流程等制度,制定了“四个责任清单”,明确了市委班子集体责任41项、“第一责任人”责任31项、班子成员责任23项、市纪委监督责任30项。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出台《乡镇街道办案经费管理办法》,将办案考核分值与乡镇办案经费结合起来,奖勤罚懒,以办案成效决定绩效考核排名。制定出台《阜康市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出台《阜康市党员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制定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函询以及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的“三个办法”(即:《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的暂行办法》和《阜康市行政机关向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的办法》)。截至目前,阜康市纪委监察局约谈5人次。 
   配好监督“扩音器”,增幅廉政“效果”。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分四组采取实时摄像、查看财务开支凭证、面对面询问、一对一核实等方式对18个单位、4个办公大厅、13个度假村(农家乐)及天池滑雪场进行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能够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其中通报处理3个单位。及时调整了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并着手召集了市反腐败协调小组2016年第一次会议,形成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和2016年工作要点,年初,再次修订完善了市纪委机关办案纪律、办案经费、办案车辆保障、班子议事、机关考勤、反腐倡廉信息外宣奖励制度等规章制度,在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加强刚性执纪,对违反内部管理制度的7名领导、干部分别给予200-500元罚款处罚,逐步在机关建立好的作风、铁的纪律,消除“灯下黑”。对在“访惠聚”工作中脱岗、开会接打电话等被市委通报的5名基层纪检干部,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全市近70名纪检干部对个人收入、房产、配偶子女就业情况等进行了报告,对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