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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三下功夫” 实践好“四种形态”

日期:2016-03-03 17:19:01
文章来源:纪委
  “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是王岐山书记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015年,木垒县纪委审时度势、高瞻远瞩、与时俱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三转”,在“早”“小”上下功夫、在“全”上下功夫、在“严”上下功夫,让“四种形态”落地生根。
   在“早”“小”上下功夫。木垒县纪委注重从具体问题抓起,从小处着手,治病于初萌,防患于未然。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提前下发通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通过“木垒清风”发廉政短信,坚持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净化节日风气。
   在“全”上下功夫。木垒县纪委注重全员管控,本着对全体党员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明纪律审查。把纪律审查作为“党内审查”的政治属性以及“严明纪律”的重要作用愈加凸显,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和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在纪律审查环节,县纪委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审查重点,并改变审查方式,该谈话函询的就谈话函询,该纪律处分的就纪律处分,该组织处理的就组织处理,使纪律轻处分成为常态,坚遏制腐败增量。
    在“严”上下功夫。践行“四种形态”以“严”字当头,木垒县纪委提醒全体党员干部时刻用《准则》来约束自己。要求各级党政机关、村(社区)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上墙活动。通过廉洁自律准则张贴上墙活动的开展,真正把党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