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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四账”规范线索处置

日期:2016-03-02 15:39:23
文章来源:纪委
   阜康市纪委活用“记帐”法,对涉纪信访件实施建账、对账、查账、销账“四账工作法”,对问题线索集中处置,有效提升纪检信访问题线索处置水平。2015年,该市纪委共处置涉纪问题线索92个,其中初核45件,立案40件。
   一是“建账”明晰问题底数。根据问题线索处置五类方式,规范线索管理和呈批手续,强化线索处置和监督方式。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点领域的信访举报件,每月进行集体排查,严格把握线索的时效性、典型性和连续性,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各基层纪委普遍建立了信访原始帐、办理帐、查结帐三本账,实行信访“零报告”制,所有问题线索全部上账督办。
    二是“对账”拧紧工作责任。市纪委分管领导、信访和案件监督管理室每月19日同基层纪委、市直纪检组当面对帐,对问题线索起底、排查、处置及案件查办逐级对照印证,2015年各乡镇纪委共处置纪检信访件12件。
   三是 “查账”促进工作落实。建立了分管副书记、分管常委、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参加的办公会,集体研判集中处置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提出线索初步处置意见,分管副书记和常委进行分析研判,信访室、案管室提供相应资料,最终集体决定处置意见,确保问题线索处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做到标准统一、处置恰当。2015年共召开办公会议12次,分析研判信访件92件,其中初核45件,谈话函询7件,了结40件。
四是“销账”提高审查效率。信访室负责线索督办工作,对巡视组、上级纪委、同级党委政府及领导批办、交办的重点案件,逐件登记,跟踪督办。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由副书记与纪检监察室分组督办,重点督查谈话函询、了结处置的问题线索,市纪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确保反映问题线索能高效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15年,市纪委共办结区州纪委转办信访件38件,书记信箱、市长信箱转办2件,其中要报结果件9件,均已全部按时办结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