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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从“铸剑”到“亮剑” 群众利益的“守护神”

日期:2016-02-24 18:37:50
文章来源:纪委
   
                  ---阜康市纪检监察工作掠影
   “忠诚、干净、担当,严以修身律己用权,谋事创业做人要实”这是阜康市廉政纸杯上的宣传语,它传递出阜康市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建设纪检“铁军”的信号。2016年该市纪委将继续抓好主责主业与深化“三转”相结合,扛起监督责任,擎起执纪之剑。
    注重学习教育----“铸剑”
  “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进行细化,我们可以更加科学地对照自查”国土局纪检干事张勇指着“两个责任”清单娓娓道来。同时阜康市借鉴“普法”教育模式开展“普纪”教育,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印刷制作廉政纸杯50000个,以“慎初、慎独、慎微、慎言、慎行、慎友”为主题印发制作廉政笔10000个,印发《明镜鉴读》4期,整理印发《阜康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培训》2期,以各系统为单位邀请区、州纪委、党校的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对《准则》和《条例》逐字逐句解读辅导,重点加强党员如何知纪、明纪、守纪的培训讲解,实现了新《准则》、《条例》市、乡、村宣传学习教育的全覆盖。12月28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马鸿铭专门以“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加强农村(社区)干部廉洁自律的几点思考”为主题为全市“访惠聚“讲了一次廉政党课。
    严管厚爱并举----“磨剑” 
 “身为监督执纪问责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严格划定办案法纪‘红线’尤为重要,如此,才能在公正公平的前提下,与腐败作斗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马鸿铭深有感触地说。为强化内部监管,年初,再次修订完善了市纪委机关办案纪律、办案经费、办案车辆保障、班子议事、机关考勤、反腐倡廉信息外宣奖励制度等规章制度,在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加强刚性执纪,对违反内部管理制度的7名领导、干部分别给予200-500元罚款处罚,逐步在机关建立好的作风、铁的纪律,消除“灯下黑”。对在“访惠聚”工作中脱岗、开会接打电话等被市委通报的5名基层纪检干部,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全市近70名纪检干部对个人收入、房产、配偶子女就业情况等进行了报告,对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奠定了基础。
    铁面执纪问责---- “亮剑”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马鸿铭说,“挥正义之剑,发理义之驽。剑锋锐利,目标明确,才能将腐败分子精准击落。从严治党已经上升为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当下改革发展又进入深水区,一支思维新颖、出招严厉的文明办案铁军,才能在与腐败分子的交手中立于不败之地。”去年,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134个议事协调机构被“砍掉”118个,仅保留17个,在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安排上,不断向查办案件一线倾斜。市纪委监察室由1个增至2个,增设派出纪检监察机构4个。为深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出台《阜康市党员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制定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函询以及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的“三个办法”(即:《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的暂行办法》和《阜康市行政机关向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的办法》)。截至目前,阜康市纪委监察局约谈5人次。挺纪在前,动辄则咎。坚持以啄木鸟精神抓早抓小,才能治“病树”、正“歪树”。截至目前,阜康市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2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