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午,吉木萨尔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3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全会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这是我县首次由党委(党组)书记向纪委全会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北庭镇党委、新地乡党委书记、畜牧局党组书记分别报告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北庭镇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督办重要案件,对作风建设、惠民政策督查、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与民争利的行为,对安居富民、粮食直补等重点领域进行排查清理,切实做到严管实管、抓早抓小,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新地乡党委建立了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班子成员及各村、站所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末位表态及“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畜牧局党组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通过抓学习教育、制度建设、问题治理落实主体责任,公开行政权力,强化草原奖补资金、品种改良资金等惠农资金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015年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行“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4名干部进行了问责,传递和释放了有权必有责、失职要问责的强烈信号。
吉木萨尔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阿曼他依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把作风建设、惩治腐败和党内监督三大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做好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中的规定动作。抓好乡镇和部门履行“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两个责任问责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完善问责机制,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纪律审查工作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党(工)委、纪(工)委责任,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是我的“责任田”,份内事,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行使好权力,做廉洁守纪、群众满意的好干部”新地乡党委书记表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