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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煤炭局开展新任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

日期:2016-01-12 12:32:31
文章来源:纪委

  为了更好地发挥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在预防腐败和干部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煤炭系统新任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州煤炭局党组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1月12日,该局通过自行命题,对2015年12月以来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提拔任用及转任重要岗位的9名科级干部组织开展了廉政法规知识考试。

  本次廉政考试,重点测试了新提任领导干部对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区州十条规定以及对2015年以来区、州纪委通报的违反廉政纪律的典型案件的领会掌握情况。测试结束后,由局党组组织人员进行严格阅卷,确保考试成绩的公平、公正、透明。通过开展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使“考廉”不仅成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更进一步促进了新任领导干部学廉、知廉、促廉、用廉的积极性,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促进煤炭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依法从政,真正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目的。 (州煤炭局   刘寄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