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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惩贪治腐“零容忍”上年9名“一把手”受处分

日期:2016-01-12 12:31:53
文章来源:纪委

  1月11日,笔者从吉木萨尔县纪委获悉:2015年,吉木萨尔县纪委共立案审查30件,同比增长30%;办结22件,同比增长27%;移送司法机关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包括“一把手”9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10人),同比增长18%,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这是2015年吉木萨尔县纪委向全县人民交出的一份亮闪闪的案件查办工作成绩单。

  数字无言,却折射出该县惩治腐败力度空前。该县已经连续三年办案数量、质量走在全昌吉州前列。

  该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46项,保留16项,减幅90%;整合科室力量,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新成立3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调整直接参与办案人员12人,从事执纪问责监督人员占总人数的72%。

  该县完善激励机制,始终坚持“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的“双零”目标不动摇。全面推行纪律审查主办人、相关责任人员“签字背书”制度,不断完善主办人竞争制、主办人对案件终身负责制等,实行案件考核和大案要案奖励制度,全面推行责任激励机制。同时,通过推行“1+1”办案机制,通过1名办案尖兵帮带1名业务相对生疏的干部,快速、有效突破案件,提升全员办案能力。

  除此之外,该县还建立了案件查办协调联动机制,以县纪委、监察、公安、检察、法院、财政、审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制定了《吉木萨尔县案件查办协调工作办法》和《案件移送制度》、《案件信息共享共用制度》、《联动办案制度》,畅通反腐败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各成员单位打破条块、单打独斗模式,定期沟通信息,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合力推进纪律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