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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纪检监察干部带上“紧箍咒”

日期:2016-01-11 12:08:55
文章来源:纪委

  为打造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打造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奇台县纪委以“六不准”,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转变作风,依法依纪履行工作职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纪检监察干部“六不准”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执行上级决策和集体决定时阴奉阳违,消极应付;不准违反政治纪律,严禁口无遮拦,在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纪检监察机关声誉的言论;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拿卡要或像任何单位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违反工作纪律,严禁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视频、听音乐、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或脱岗、串离、闲谈等);不准在营业性餐厅进行公务接待,严禁接受宴请,在村组工作需要用餐,按标准缴纳伙食费;不准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以及将公务用车停放在非工作场所;不准参与低级庸俗娱乐活动,严禁赌博和到营业性歌厅、舞厅等进行高档消费;不准违反办案纪律,严禁泄露案情和办人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