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以来,奇台县准确把握纪律审查工作新方向、新要求,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纪律审查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对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33件,初核问题线索121件,立案38件,结案37件,党政纪处分46人,查处违纪资金450余万元。
一、将“两个责任”延伸到“神经末梢”。县委和县纪委逐级压实责任,县委将纪律审查工作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县年终目标考核。制定《县委常委班子、县委书记、党政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县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4张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分工方案》,召开纪委全会、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具体责任,确保了人人有责,人人履责,人人尽责。县党政主要领导、常委深入分管部门、包抓乡镇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县委书记开展约谈13人次。
二、责任倒查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问责暂行办法》,问责处分落实党委一把手责任不到位的党组织书记1人。县纪委坚持把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监督责任、深化“三转”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将惩治“小官贪腐”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召开案件线索分析会6次,持续狠抓纪律审查工作。
三、加强线索管控,畅通案源渠道。明确一个进口,严格执行《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信访举报线索集中管理办法》,建立运转台账,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不滞留、件件有落实。规范一个出口,对委局机关和下级纪委(纪检组)的所有重要案件线索由县纪委信访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发挥一个组织作用--县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惩治腐败工作合力。
四、实行案件联审,确保快进快出。对近年来查处的违纪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重点查处上级转交问题线索;基层站所“一把手”和乡(镇)、村党员干部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纪律问题案件。对群众反映内容简单、线索清楚、情况明晰的举报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快查快办,实行案件联审,缩短办案时间,及时回应民生关切。
五、为基层纪律审查工作开展“壮胆”、“撑腰”。坚持《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包抓基层办案工作制度》,对重大复杂和提级办理案件,明确一名委局领导全程参与、一抓到底;对下转基层的案件线索,指定委局一名干部具体指导督办。落实办案人员安全保障和保密纪律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标准案件谈话室和监控室作用,保障办案保密纪律和被调查人员安全。认真落实“上挂下派”工作制度,年内参与区州纪委协调办案11人次,参加县、州两级跟班学习17人次,年内组织参加州纪委、县委组织的外出培训21人次,举办“每月一课”培训8期,参加州纪委下沉式培训3期,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