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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抓早抓小 监督执纪寸步不让

日期:2015-12-28 17:40:43
文章来源:纪委

  2003年至2014年9月,阜康市水磨沟乡劳动保障所原所长任峰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32名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累计金额达351122.25元,任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阜康市住建局干部李某因参与赌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记大过处分;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干部哈某因贪污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查处一个,警醒一片”如果把党员比喻为树木,那么广大党员干部队伍就是由一棵棵树木组成的“森林”,只有经常及时修枝剪杈,治病树,拔烂树,治歪树,才能管好党的“森林”。阜康市委常委、纪检书记马鸿铭说。

  秉承这样的理念,阜康市坚持从早字着眼,从小处着手,不以办大案论英雄,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早发现,问题线索“零遗漏”

  见到党员干部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宴等“四风”问题,只要市民用手机随手一拍,发送到阜康市纪委监察局所提供的微信号内,就能举报违规违纪者。阜康市今年依托市政廉政网站,整合纪委微博、移动网络客户端等资源,开通“手机举报”微信平台,为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提供了便捷途径。市第三小学教师木拉提·哈山身在公共网络QQ群内谈论涉及“圣战”的言论,散播有害信息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在严峻的维稳形势面前,给全市党员上了一堂政治课。今年以来,阜康市用涵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类网络技术对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捕捉收集网络舆情信息8条,接受群众来信来访92件,切实做到早发现,问题线索“零遗漏”。

  早提醒,苗头性问题“零放过”

  市委书记、市长率先垂范,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市五届五次纪委全会和五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后,先后分别对全市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政府各职能部门、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做到早提醒。市纪委建立“上请上问、上学上联”工作机制,市纪委班子成员和各部室每月带着问题到上级纪委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市纪委班子成员主动走出去与基层干部“交朋友”,每月拿出三分之一的时间与基层干部面对面讲党纪法规、掌握基层实情、征求意见建议,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监督、早建章立制,苗头性问题“零放过”。

  早惩处,违纪问题“零容忍”

  今年以来,阜康市纪委聚焦主业,聚焦聚焦再聚焦,当好“千里眼”和“顺风耳”,用好执纪监督问责利剑。查处了九运街镇副主任科员张某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滋泥泉子镇干部哈某利用手中权利,贪污村民的暖气费、水磨沟乡副主任科员任峰利用给牧民办理养老保险之际,挪用牧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等案件,释放出违纪问题“零容忍”信号,让广大党员干部心存畏惧。截止11月底,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497.36万元,同比下降7.6%,市“廉政账户”收到主动上缴违规资金104.8万元。截止目前全市纪检系统初核45件,立案40件,同比增长19倍,达到历史最高记录,结案35件,涉及科级干部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给予党纪处分25人,给予政纪处分10人,事业单位处分3人,双重处分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