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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纪委“四强化”,提升乡镇办案能力

日期:2015-12-24 13:34:26
文章来源:纪委

  今年以来,奇台县纪委在加强自身执纪能力的同时,注重发挥乡镇纪委在基层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查办案件水平。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奇台县纪委通过开展每月一课活动、典型案例剖析、以案代训、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抽调人员跟班学习等形式,不断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全面提高基层纪委纪检组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强化乡镇案件质量。对乡镇上报的信访案件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发现问题,责成乡镇重新办理,对重报材料仍不满意的,由县纪委进行核查,发现乡镇纪委故意压案不办或查处不力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是强化考核机制。实行年终考核与平时督促检查相结合,将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对自办案件质量工作的考核分值,将办案质量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办案工作积极性和把好质量关。

  四是强化工作纪律。要求办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秉公执法执纪。对乡镇纪委在执行公务或办案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故意隐瞒、压案不报、推诿拖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